随着人民群众法律、卫生知识的增加,维权意识的增强,医疗纠纷也逐渐增多,有些医疗纠纷成因复杂,现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中涉及的2例甲亢伴精神障碍致医疗纠纷的案例,进行分析并探讨对策,供医务人员参考。
1 材料
1.1 患者李××,女性,60岁,入院前血WBC2.5×109/L,经治疗后好转,有“丙肝”病史7年,30年前曾因“甲状腺瘤”手术治疗。因“多汗,消瘦半年”于2003年08月18日在××医院内分泌科住院治疗。入院诊断:“甲亢”。于2003年08月25日行同位素I131治疗,剂量为6mci。治疗后患者出现时有心慌、怕冷,2月后经医院诊断:永久性甲状腺功能减低。长期服用甲状腺素片。患者认为:医院在为其作出的诊治过程中,采用I131治疗不当,以致造成“继发性甲减”,治疗前未履行告知义务。
1.2 患者张××,男 ,32 岁。因“多汗、心悸、烦躁伴上腹不适、腹胀1月”于2004年07月20日在××医院就诊。查甲状腺轻度肿大,血常规正常,甲状腺功能FT3 10.2Pg/ml、 FT4 76.7Pmol/L、TSH 0.062uIu/ml 诊断甲亢。予他巴唑10mg/tid、心得安10mg/qd、安定2.5mg/qd。8月20日复诊仍感心悸、多汗伴头昏、烦燥、失眠,查甲状腺功能较前好转,他巴唑加量至15mg/tid,予安定镇静药对症治疗。9月2日再诊,多汗、心悸好转,诉烦躁、焦虑、失眠。复查血常规正常,FT3 4.4、 FT4 35.5、TSH 0.019,继续服用他巴唑15mg/ tid加多虑平25mg/tid。患者因记忆力减退、头晕、恐惧、烦躁不安、失眠、想自杀。于2004年09月04日到南京××医院就诊,被诊断为“甲亢(危象?)”,改用丙基硫氧嘧啶及中药治疗后症状逐步好转。患者认为:××医院在对其诊治过程中,误诊误治、使用碘过量导致患者记忆力减退、头晕、恐惧、肝胆脾胰肾肋间神经等处疼痛。
2 方法
对2例医患争议进行对照分析、归纳、演绎、推理,寻求精神因素与医疗纠纷之间的联系并合理的推算出其在医疗争议中的参与度。
3 分析
3.1 患者:
3.1.1 精神障碍:据国外报道,约有99℅的甲亢患者有神经过敏,国内报道约有75℅伴有精神障碍[1]。具体表现为:言语多重复、言词激烈、不能耐心倾听、易激动、易怒(情绪不稳、性情急躁、精神过敏);总想着自己的不幸遭遇而难以入睡(焦虑、失眠);认为受到医院的有意迫害、坚持要求医院给其一个交代(多疑、偏执);病情加重时疼痛难忍想自杀(幻觉、妄想);认为自己患了绝症、不可救药,患者李××常以泪洗面(疑病);患者张××更有攻击性人格倾向,情绪很不稳定,易激惹,多带有攻击性的言语和动作。
3.1.2 对治疗不满:患者就诊时深受疾病带来的躯体痛苦的煎熬,因此对医生抱着很高的期望,希望疾病能够得到彻底的根治。但是实际情况是因为各方面的因素使疾病未能得到迅速的治愈(患者张××)和病情加重(患者李××,继发性甲减),患者通过对治疗前后的对比产生巨大的心理落差,并且这种落差在患者伴有精神障碍的个性特征下被夸大,这种情绪不稳、性情急躁、精神过敏、焦虑、多疑、偏执、幻觉、妄想等个性特征使得患者产生心身双重痛苦,较一般患者更容易产生“移情”,将一切损害后果(不管是否由医方引起)都归咎于医方的过错,对医务人员产生强烈不满,厌恶、敌对情绪加强。
3.1.3 医学知识匮乏:医学的复杂性造成医患双方对医学知识认识上的不对等,患者对医学知识的匮乏造成对疾病和疾病发展规律的认识不够。患者张××的2次治疗,第一次治疗实际上已开始有效,到了第二次治疗时因为有了第一次治疗的基础再使用疗效更好的药并变更剂量病情才有了明显好转,然而患者不了解甲亢的治疗有其特殊性,才使其认为初治医生误诊误治、耽误了病情。
3.2 医务人员:
3.2.1 “生物-心理-社会”诊疗思维缺乏:甲亢是躯体疾病中最易引起精神障碍的一种,作为专科医生未能充分认识到甲亢会伴有精神障碍及其表现与程度是其不足。这就暴露出一个当前被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与“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相匹配的“生物-心理-社会” 诊疗思维在临床医生的头脑中还未完全树立,某种程度上还仅停留于“见病不见人”。




